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文件的精神和规定以及《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教育学院2026年推免工作,并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年度推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教育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牵头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海涛 吴跃东
副组长:宁波 潘梦琳
组 员:张继龙 吴振华 钟文芳 王文智 翟福玲 李艺伟 李欣倩 耿婕 陈圆强
二、推免指标
学校分配我院推荐名额总计15名。其中,普通推免名额6名,卓越师范生长周期培养名额9名。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文件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名额分配如下:
1.小学教育专业:普通推免名额3名,卓越师范生长周期培养名额6名;
2.教育学专业:普通推免名额1名,卓越师范生长周期培养名额1名;
3.公共事业管理(师范)专业:普通推免名额1名,卓越师范生长周期培养名额1名;
4.教育技术学(师范)专业:普通推免名额1名,卓越师范生长周期培养名额1名。
注:卓越师范生长周期培养名额分配,小学教育专业限报本校小学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点,教育技术学(师范)专业限报本校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学位硕士点,教育学和公共事业管理(师范)专业限报本校小学教育专业或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学位硕士点。普通推免名额与卓越师范生长周期培养推荐名额,分别单独排名;按照推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录取,每名学生只能报名一项。
当推免综合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绩点排名高低依次录取;当绩点相同时,按照英语六级成绩排名高低依次录取。
三、推免评价体系
推免生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由学业综合成绩、个人社会贡献、特殊学术专长三部分组成,其中学业综合成绩总分75分、个人社会贡献总分10分、特殊学术专长总分15分。个人社会贡献和特殊学术专长中,如同一类别有多项的,原则上只记一项。
特殊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上海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高水平科研论文,或者与导师联合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导师需出具书面推荐信,明确学生在文章中的贡献度),论文发表刊物类别划分参照上海师范大学科研管理部门规定。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含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科竞赛等第划分参照上海师范大学相关竞赛管理部门规定。团队参加竞赛,有负责人的,负责人加分占比55%,排名2-4名者,平分相应45%的分值;团队不分主次的,排名1-5名内的参与者平分相应分值。
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不计分。
具体计分依据见下表:
学业综合成绩(75分) | 个人社会贡献(10分) | 特殊学术专长(15分) |
1.英语六级成绩(折合百分制)占5%; 2.三年学业平均分(百分制)占95%。 | 1.参军入伍服兵役4分; 2.常规志愿者服务最高3分;其中:国家级志愿者3分;市级志愿者2分;校级志愿者1分; 3.国际组织实习3分。 注:1.其它未列出的社会贡献根据学生提供的佐证材料,提交至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确定计分。 2.个人社会贡献成绩上限为10分,加满为止,如同一类别有多项的,就高只记一项。 | 1.科研成果(论文)最高7.5分; A类7.5分; B类5.0分; C类2.5分; 注:1.刊物类别划分参照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规定,成果和教育学科相关; 2.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限定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上海师范大学,该篇论文的计分按对应类别分值的40%计分; 3.共同第一作者平分该部分分值; |
2.学科竞赛最高7.5分。 A1类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为7.5分、6.5分、5.5分; A2类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5分、4.5分、3.5分; B1类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5分、2.5分、1.5分; B2类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5分、1.0分、0.5分。 注:学科竞赛等第划分参照学校竞赛管理部门规定,特殊学术专长上限为15分,加满为止,如同一类别有多项的,就高只记一项。 |
其余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教育学院。对于只有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没有六级成绩的学生,按照四级成绩*60%折算成六级成绩。三年学业平均分计算不包含体育、军事和2024-2025学年暑期实践周的课程成绩。
四、报名资格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包含当年经春季高考入学的学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校发文))者不予推荐。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达到当前专业学分要求,绩点计算范围内的课程平均绩点原则上大于等于2.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纳入学业综合成绩计算范围的课程初考须及格及以上。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本条前款所规定的可优先获得推免生资格。
5.我院各专业的推免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提供四级考试成绩单。
6.转专业同学申报资格不受原专业课程成绩限制,原来专业的专业课程成绩不计入,用作替代的课程除外。
五、推免工作计划日程安排
1.9月2日至9月5日:确定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学院实施细则等,上报教务处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将申报通知通过学工口通知到全体本科应届毕业生。
2.9月6日至9月7日15:00: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向辅导员报名,准备相关纸质佐证资料(本科阶段成绩总单、英语成绩单复印件、退伍证、荣立二等功以上证明复印件、志愿者证明、参加国际组织实习证明、竞赛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期刊复印件等各项证明材料)各一份。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须填写《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并有2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每名学生只能报名一项。辅导员核实相关资料后,汇总交给学院本科教务办。
3.9月8日至9月9日:学院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核查,经初步综合考评,确定入围者名单。各专业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由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并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9月10日:各专业专家审核小组,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一是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二是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的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学生不参加答辩则视为自动放弃这部分成绩。
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下表为各专业专家审核鉴定初步安排,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专业 |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小学教育 | 9月10日 | 14:00 | 教苑楼D座微格教室 |
教育学 | 9月10日 | 14:00 | 教苑楼D座微格教室 |
公共事业管理(师范) | 9月10日 | 14:00 | 教苑楼D座微格教室 |
教育技术学(师范) | 9月10日 | 14:00 | 教苑楼D座微格教室 |
5.9月12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初步审定上报学校的推免生名单, 按照学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通过后在学院公示,并上报学校。
六、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021-64322120
电子邮箱:liyiwei@shnu.edu.cn
教育学院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