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行政管理岗位部门负责人聘任办法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05-26浏览次数:924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教育学院行政管理岗位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新一轮的聘任,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聘任对象和聘期
教育学院在编的非教学人员;个别岗位可由教学人员兼任。本次聘任期限为20146月至20165月。
二、聘任办法
1.个人自荐和他人推荐,在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后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候选人;
2.全体候选人就应聘岗位做5分钟的述职;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述职情况及意见汇总情况研究确定相应人选;
4.相关人员公示后上岗。
三、聘任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岗位要求
学院办公室主任
 
1.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      长期从事教学管理的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
3.      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能带领本部门人员完成学院部署的各项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4.      “教学技能实训中心主任”岗位可由学院教师兼任。
学院办公室副主任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主任
本科生教务办公室主任
夜大学教务办公室主任
科研管理办公室主任
培训部主任
实验中心主任
资料与信息中心主任
教学技能实训中心主任
“国培计划”项目办主任
所有岗位待遇参照教育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教育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四、聘任程序和时间安排
1.20146月上旬:启动动员,个人自荐或他人推荐;
2.20146月中旬:应聘人员岗位述职,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公示人选;
3.20146月下旬:相关人员上岗。
 
 
                                              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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