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办副主任聘任公告

发布者:杨赟发布时间:2025-05-29浏览次数:10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院党委会议研究,拟在全院范围聘任院办副主任1名。具体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任职条件

1.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管理八级,或具有管理九级三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团队合作好同时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应急处置能力。

4.年龄一般至少能任满一届(三年)。


、聘任程序

1. 推荐提名。采取个人自荐、他人举荐、组织推荐三种方式推荐提名

2. 资格审查。院党委根据岗位聘任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 聘任面试。学院组织面试,并由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名单。

4. 组织考察。对确定的候选人考察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听取意见。

5. 讨论决定。院讨论作出任用建议

6. 任前公示公示拟任人选,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组织领导和监督

本实施办法由院党委负责解释,自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推荐提名截止时间

请于202563日(周12:30前将相关提名推荐表以书面形式投入设在徐汇校区教苑楼601院办门口的汇总箱内或以邮件形式发送给组织员翟福玲(zhaifuling@shnu.edu.cn)。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25527



教育学院院办副主任推荐表(个人自荐.doc

教育学院院办副主任推荐表(他人推荐).doc

教育学院院办副主任推荐表(组织推荐).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