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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教职工申请出访操作流程
发布日期: 2012/10/29 浏览次数: 1064 返回

1.      材料准备:申请出国(境)考察或参加国际会议所需材料如下

   (1)邀请信原件及翻译件各一份(如果时间比较紧,原件暂时还未寄到,可以先用电子版打印件或传真件)

   (2)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表(请至教苑楼601室领取)

   (3)上海师范大学因公出国人员登记表(出国、境考察人员填写)

上海师范大学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人员登记表(出国、境参加会议人员填写)

*相关表格请至学院下载中心下载

   (4)境外期间详细日程安排(写明每天上、下午的具体行程)

2.      递交材料:请将准备好的相关材料交到教苑楼601室,经登记整理后统一交到国际交流处,等候批复。

3.      因公护照办理:如需办理因公护照的教师,请准备好如下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说明:如果不是本市户口,需补充劳工合同以及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

     (2)    小二寸照片四张(近半年彩色白底光面正面照),可前往市外办(华山路228号上海国际贵都大饭店2楼)拍摄;各个照相馆里也可拍摄。

 

注:所有教师出国考察或参加会议等项目都需要在前一年的年底进行预报,如遇特殊情况,请先向学院相关领导汇报,经批准后才能进行申请。

教育学院办公室联系方式: Tel:021-64323908 E-mail:edscco@shnu.edu.cn 版权所有©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