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3+3”培养模式的学生,前三年按照本科原专业统一教学计划进行培养。第四学年9月在通过学校组织的选拔、面试之后,接受教育学院负责的为期3个月的“教师教育专题讲座”,然后到教育实践基地从事“教育实践”,亲自直观经历教师职业实践,撰写基础教育实践报告,并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进行答辩,在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后,在不间断教育实践的基础上,第五、第六学年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撰写、答辩。
“3+3”模式的课程设置以研修课程为主,注重教育实践体验。课程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不包括学位论文)。其中,①公共必修课程6学分(政治理论4学分,外语2学分);②教育学院开设的核心课程10学分(入门导向“教师教育专题讲座”3学分,“教师教育学概论”4学分,“教师教育前沿论坛”3学分);③各学科必修课程和教职课程10学分(“教育实践”3学分,“必修课程”6学分,“教职课程”1学分);④选修课程4学分(兴趣科目2学分,社会志愿活动2学分),详见教学计划。
各学科开设的必修课程和教职课程,要为学生提供比较扎实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方向的基础教养知识,选修课程根据个人的兴趣爱好以及发展志向自主选择,但要从事“社会志愿活动”。必修的政治理论、外语课以及选修的计算机应用课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专业学科必修课和教职课等由各学院各学科的指导教师负责;其他教育类课程由教育学院安排,教学见习与教育实习由指导教师具体安排,教育学院进行统筹规划或监督管理。
“上海师范大学“3+3”模式的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培养(即第二个3),实际上可分解为“1+2”或者“X+2”,具体课程安排如下:
1.课程模块一:教育实践、教职体验以及自身价值定向
进入上海市教育机构进行教育实践、教职体验以及自身价值定向是“3+3”教师教育培养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年是进行教师职业的实践体验、完成教师职业的心理准备、确定今后人生的价值取向。主要形式包括教育见习、实习、调研以及课堂教学实践。这一年中要求完成一篇教育实践调研考察报告,该阶段的实践经历将被认定为“3+3”模式研究生必修课“教育实践”的学分。
(1)当年9月通过学校选拔入学后用一周时间完成注册报到、入学教育、熟悉情景、班会组织等常规工作。
(2)入门导向教育包括为期3个月“教师教育专题讲座”,以了解当今世界教师教育发展及趋向,认识我国(尤其是上海市)师资队伍现状与问题,思考今后的发展及其作为。
(3)设置政治、外语等公共必修课程,研究生处统一组织,相关学院承担。
(4)进入上海市教育实践基地从事“教育实践”,并为实习生配备经验丰富的骨干指导教师。可分如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主题是“教育观察与体验”,安排在第四学年。主要通过实地参观、课堂教学、师生座谈等方式,了解我国现阶段中小学教育的实际,感受在职教师的实际生活,认识青少年教育的困惑,认识教职工作的重要性,获得对教育教学实践工作的直观体验。在见习期间,规定每周一次回到教育学院,参加“教师职业体验指导与反思”研讨会,主要安排有关专家导师对见习生在教育实践基地遇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解答或研讨。
第二阶段:主题是“教学技能与实践”,安排在第五学年。重点在于进行教学观摩、随堂听课和评课以及教研组活动,参与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活动,如心理健康辅导、家教利弊、教学管理、学生组织、作业评价、校内外活动,并担任“教学助理”、“班主任助理”、“团队干部助理”等角色。在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担任课堂教学工作,有针对性的进行课堂实用教学技能训练,以提升学生的教学实践能力。
第三阶段:主题是“教育研究与反思”,安排在第五、六学年。主要是在教育实践的基础上,参与科研工作,进行教学实践调研,对教育基本问题进行研究,成为具有教学研究能力和反思能力的“复合应用型”骨干教师。
2.课程模块二:硕士专业课程和教职课程
“3+3”模式的第二个课程模块主要包括硕士专业课程和教职课程,以正式接受系统的“教师教育专业”方向的硕士课程学习和科研训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①教师教育的核心课程,②各学科必修课程和教职课程,③“课程超市”的选修课程(包括自主选择的“社会志愿活动”)。教师教育的核心课程由教育学院负责开设;各学科必修课程和教职课程由教育学院协同相关院系学科专业研究生导师共同开设;“课程超市”的选修课程,需倡导全校的精品课程面向教师教育。
3.课程模块三:论文撰写和学位授予
“3+3”模式的硕士学位获得者除了修满规定的学分,还要提交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并从事相关的教育实践,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并经过答辩审查合格,才能获得硕士学位。
“3+3”模式的硕士学位论文需淡化纯理论研究色彩,注重教育研究的实践价值取向,选择对教育教学实践具有实际意义的论题,以典型性和代表性的问题研究为主,鼓励学生从教育教学实践中寻找和发现具有应用价值的课题,如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问题分析、基础教育的调查报告、个案研究、教学案例。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答辩程序等具体要求参照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的有关文件执行。
学位论文由3+3模式的研究生导师组负责,导师组成员有高级职称的硕导或博导、有实践经验和高级职称的中小学骨干教师、教研员和教育行政管理者。实行“双导师制”(指导教师由上海师范大学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同时聘请上海市一批具有高级职称的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担任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研究生导师负责学位论文的具体指导工作。“3+3”教师教育专业的研究生修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即可授予上海师范大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