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1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预报和科研预审工作启动,请通知各位申报老师填写《主要科研成果审核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5月23日前先到学院填写申报人员预报表(学院统一填写,领导签名,加盖公章)
5月30日前将审核表和原件交学院(审核表首页贴在材料袋上,第1、2页和成果原件、相关证明材料放在材料袋内)
审核表和材料交学院,由学院统一交人事处师资办。
人事处统一备案后,分发至社科处、科技处核定,最后的审核意见由人事处师资办完成。
6月10日前人事处返回预审通过名单给学院。
学术成果一律提供原件,科研论文文科必须是独立或第一作者,理科必须是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需要获得通讯作者的证明)。只需要填写和递交满足资格线的科研成果。
其他证明原件交学院审查,复印件由学院签字后交人事处,包括:学历学位复印件、外语计算机复印件、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相关文件表格。也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
致礼!
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师资办 黄志丽
上海市桂林路100号行政综合楼401室
(021)64323993 20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