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组建的教育学院即将迎来五周年院庆,为了增强学院的凝聚力,回顾我院发展史,展示我院办学成果,促进学院传承和发扬优良的教育教学传统,学院决定建立院史展览馆,现诚向全院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历届校友和关心支持我院发展的各界人士广泛征集院史资料、院友信息,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与教育学院及其前身院校的建设、发展有关的院史资料及实物。
二、征集内容
(一)上级有关学院及其前身院系、合并院系的决定、决议、批复、报告、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任命书和其他涉及到学院的相关文件。
(二)学院历任领导、知名教授任命、聘任、工作、获奖的重要文档、论著、手稿、证书、录音、录像、照片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如教具、教材、教案等)等。
(三)学院师生员工特别是校友中的知名人士撰写的书稿(学术著作、论文、文艺作品等)及反映在校学习、工作和生活情景的文章、回忆录、自传、轶事等。
(四)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凭证及实物:出版物、印刷品、班级毕业照片、纪念册、同学录、徽标、印章、招生章程或简章、早期的入学通知书、学习成绩单、票证(如早期的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饭票等)等。
(五)学院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形成的文档(聘书、奖状、证书、通知等)、实物(奖品、纪念品)和照片、录像等。
(六)学院各时期重大事件、重大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实物(如贺信、贺电、礼品等);友好单位和人士赠送的具有保存和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反映或记载知名院友重要成就的事迹材料等。
(七)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讲演的资料、文稿、题词、纪念品等。
(八)与国内外大学、机构交流合作的资料和实物。
(九)各类媒体报道学校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特色资料。
(十)其他有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三、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学院将向捐赠的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在展览馆展出时将注明捐赠者的名字。
(二)复制。复制、翻拍后将原件安全归还本人(亲属)。复制件在院史馆展出,标明物件出处。
(三)文字或口头提供。拟撰写或已撰写自己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和生活情景的文章,可以纸质或电子的方式送寄给学院。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丁同国 Email:edscco@shnu.edu.cn,电话:021-64323908,传真:021-64324583
蔡冬青 Email:caidq@shnu.edu.cn,021-64328623,021-64328623
真诚欢迎全院师生员工和海内外院友以及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参与教育学院院史馆的建设工作!
教育学院
201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