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研究生2010-2011学年寒假须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1-06浏览次数:1101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10-2011学年寒假须知

(研究生)

各位研究生同学:

一个学期紧张的学习即将结束,寒假就要到来,届时大多数同学都要回家与家人团聚,欢度春节,为了使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有序、充实的寒假,特向同学们提出几点要求:

一、寒假时间从2011115(周六)—2011219(周六)止,220注册报到报到时间:2209001100;报到地点:东部教苑楼A606室。学生必须本人携学生证按时返校,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无故迟到者,不予注册,按旷课论处。如因故不能按时到校者,需导师签字的请假单,交金钧老师处。20092010级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220当天上午)报到完毕,过期不予以注册。

    二、离校前,必须搞好宿舍卫生,关好门窗和水电,认真做好行李和电脑等贵重物品的保管工作。如留校不回家,请到各班班长处登记,留校学生请注意用水用电安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工作。学生宿舍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留宿外人。

        三、寒假期间必须提高警惕,时刻注意安全。回家返校途中要提高警惕,防止偷盗和侵害;外出旅游要结伴而行,不要单独行动,避免事故的发生;寒假到家后,请及时订购回沪车票,以免耽误注册报道。

    四、要妥善安排好寒假生活。希望大家利用寒假积极开展学习、科研活动,按时完成专业导师布置的作业,及时进行充电学习,增加阅读量和科研调研素材的积累。

五、同学们要利用寒假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通过了解社会、服务社会,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同学,真挚的希望你拥有一个愉快的寒假,值此新春佳节到来之际,祝愿全体同学节日愉快,新年进步!

 

 

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