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教育学院王荣生教授领衔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义务教育语文学科教学)》

发布者:叶颖发布时间:2018-01-10浏览次数:713


    日前,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义务教育语文、数学、化学学科教学)》(以下简称《指导标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各地分类、分科、分层实施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

《指导标准》由培训目标、能力诊断、课程内容、实施要求等四个主要模块构成。其中,培训目标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具体要求,是教师工作能力的理想状态,给教师发展“建模子”;能力诊断用于确定当前教师工作能力的实际状态,通过能力表现级差表判断实际状态与理想状态的差距,科学诊断教师培训需求,给教师个体“照镜子”;课程内容着眼于缩短实际状态与理想状态的差距,帮助教师解决实际问题,提升能力素质,给教师提升“开方子”;实施要求重在为缩短差距提供有效的方式方法,推动各地创新培训模式,增强培训实效性,为教师培训“找路子”。

我校教育学院王荣生教授受任《指导标准》研制综合组副组长,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总体部署,依托丰富的“国培计划”语文学科培训经验,自20142月起,牵头组建课题组,领衔开展义务教育语文学科的《指导标准》研制工作,历时3年多,经过研究、论证、征求意见等环节,最终通过验收并定稿,教师工作司在给我校的课题证明函中称赞“课题组提交了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义务教育语文学科教学)》的印发稿于20171115日由教育部办公厅印发。

在接受《中国教育报》的采访中王荣生教授表示,义务教育语文学科《指导标准》坚持目标导向,强化实践取向,以实施语文新课程为本,应对培训目标,针对能力诊断,系统精准设置“知行合一”的培训课程,帮助教师形成和丰富教育教学知识、改善教学行为,促进学生有效学习为不同层次的语文教师铺就如何到那里的道路。

相关报道见教育部教师司网站(http://www.moe.edu.cn/s78/A10/moe_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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