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超期研究生做学籍清退处理的公告

发布者:杨赟发布时间:2019-12-02浏览次数:1214


依照我校研究生院《关于规范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研究生学籍工作的通知》,教育学院将对部分超期研究生(最长修业年限:学制为两年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年;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年;休学、延长学期期限计入最长修业年限;保留入学资格不计入最长修业年限)做学籍清退处理。本次涉及范围为截止20191130日,已超过最长修业年限以上的研究生。具体包括:2015级及之前学制为两年的全日制、教硕规培专业学位研究生,2013级及之前学制为3年的暑期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规定,我院有部分硕士研究生属于该学籍清退范围内。经由可查询到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快递、电子邮件等途径寄送纸质版或者电子版告知信;现将不来校办理退学以及联系不上的同学学号等公示如下:


序号

学号

姓名

专业

备注

1

092300006

*

教育管理

暑期在职

2

102300009

*

教育管理

暑期在职

3

102300033

*

教育管理

暑期在职

4

102300038

*

教育管理

暑期在职

5

102300320

*

现代教育技术

暑期在职

6

102300311

*

现代教育技术

暑期在职

7

102300335

*

现代教育技术

暑期在职

8

122300023

*

教育管理

暑期在职

9

122300025

*

教育管理

暑期在职

10

122300027

*

教育管理

暑期在职

11

122300070

*

心理健康教育

暑期在职

12

132300115

*

心理健康教育

暑期在职

13

132300056

*

教育管理

暑期在职

14

132300027

*

教育管理

暑期在职

15

132300020

*

教育管理

暑期在职

16

132300110

*

心理健康教育

暑期在职

17

132300084

*

小学教育

暑期在职

18

150255044

*

学前教育

教硕规培


公示时间:20191130日至20191230日。

上述研究生,可在公示30内向我院教育硕士研究生办公室提出申请(联系方式附后,公示期满后,我院将把名单呈报研究生院做后续处理。

上述研究生,如在20191230日前主动到就读学院办理退学手续,将按照正常程序退学。

上述研究生,在20191230日前未主动办理退学手续的,将按照《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清理暂行办法》执行。退学处理决定和退学研究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教育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6432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