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19年系主任(含副主任)整体换届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者:叶颖发布时间:2019-11-08浏览次数:1742

为加强学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根据《上海师范大学章程》和《上海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经院党委会议研究,拟在近期启动系主任(含副主任)整体换届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在新一轮系主任(含副主任)换届工作中,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3、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4、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5、民主集中制;6、依法依规办事。

  

二、岗位及职数

教育学系系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心理学系系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管理学系系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初等教育系系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学前教育系系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教育技术系系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任职条件

1、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

 2、具有相应学科的专业背景,担任系主任的,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系副主任的,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文化程度,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师德师风高尚,具有奉献精神,教学、科研、管理工作能力强,团队合作精神好;同时,应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大局意识。

4、提任的系主任、副主任年龄一般至少能任满一届(三年);续任的系主任、副主任年龄一般至少应任满一年。

  

四、聘任程序

1. 推荐提名(2019118—1115日上午)

本次系主任(含副主任)换届采取个人自荐、他人举荐、组织推荐三种方式推荐提名。


2. 资格审查(20191116日至1117日)

院党委根据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 面试(20191118日)

学院组织面试确定考察名单。

  

4. 组织考察(20191119—1121日)

对确定的候选人考察对象,由院党委在一定范围内对候选人考察对象听取意见。

  

5. 讨论决定(20191125日)

院党委会议讨论作出任用建议。

  

6. 任前公示(20191126日)

公示拟任人选,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本实施办法由院党委负责解释,自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六、推荐提名截止时间

请于20191115日(周五)12:30前将相关提名推荐表以书面形式,亲笔签名后,投入设在徐汇校区教苑楼601院办门口的汇总箱内。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19116


教育学院系主任副主任换届推荐表(个人自荐).doc

教育学院系主任副主任换届推荐表(他人推荐).doc

教育学院系主任副主任换届推荐表(组织推荐).doc